省招办生办公室对我校申请参加自学考试工作的批复

作者: 时间:2013-11-15 点击数:

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有关高等学校:

关于你们参加自学考试助学专业工作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郑州师范学院、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布瑞达理工职业学院、嵩山少林武术职业学院、商丘科技职业学院、郑州交通职业学院和郑州职业技术学院(郑州广播电视大学)等九所学校为自学考试助学专业工作的高职高专学校,河南省卫生学校、洛阳市卫生学校、焦作卫生学校、周口卫生学校、许昌卫生学校和新乡市卫生学校等六所学校为自学考试助学专业工作的中职学校。

二、河南大学主考的英语专业(本科)为自学考试助学专业。

三、希望你们加强领导,严密组织,按照《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对专科在校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专业考试工作的意见》(豫招自[2008]7号)的要求,认真做好本科专业助学工作。

 

二O一O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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