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我校函授专科毕业证的声明

作者: 时间:2016-05-31 点击数:

关于办理我校函授专科毕业证的声明

    2013年参加国家成人高招考试并被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录取的函授专科学员请注意: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就办理我校函授专科毕业证有关事宜声明如下:

    一、办理我校函授专科毕业证条件如下:

    12013年参加国家成人高招并被我校函授专科正式录取。

    2、完成全部学业、成绩合格。

    3201662日前到新华社照相并于610日前将相片提交给我校继续教育学院。

    42016610日前将填写好的毕业生鉴定表提交给我校继续教育学院。

5、所有办理毕业证的资料以(寄或直接交)交给我校继续教育学院张程程老师为准。交给别人代转而没有及时交给张老师而影响办理毕业证的责任自负。

二、没有修完我校函授专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或者考试成绩不及格的学员,继续教育学院将择日安排面授和补考。具体面授和考试时间将另行通知。

三、我校函授专科学制为2.5年。凡是符合毕业条件的学员没有按时提交照片和毕业生鉴定表、或者无故不参加面授及补考的,过期无法办理毕业证。视为自愿放弃办理我院函授专科毕业证,责任自负。

    四、如果因为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提供有关办理函授专科毕业证有关资料和补考的学员,请学员本人或委托家人(应持学员本人身份证)在62日前到我校继续教育学院办理延期毕业的手续,保留明年办理我校函授专科毕业证的资格。不办理有关手续者将视为自动放弃。

    五、决定放弃办理我校函授专科毕业证的学员,请写出书面申请邮寄我校继续教育学院。不提供书面申请者将视为自动放弃。

   不明之处请咨询我校继续教育学院(0371-688580066744797767445170)。

邮寄地址:郑州市航海中路165  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刘一夫或张程程收。

                   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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